祁连山南麓的木里矿区,从非法采煤的黑色伤痕到生态复绿的巨大转变,见证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十年的刚性力量。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此次案例征集首次采用多部门联合形式,覆盖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水资源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多个重点领域。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青海木里矿区非法采矿案,涉及赔偿金额约50.56亿元,是目前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

多部门联合发布,案例覆盖领域广泛

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案例征集首次由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四部门联合开展

案例覆盖范围显著扩大,既包括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标志性案件,也涉及群众身边的民生案件。从青藏高原到长江流域,从国家森林公园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案例涉及多种重要生态区域。

在案例类型上,本次发布涵盖了非法倾倒危废、非法填埋和倾倒建筑垃圾等重点工作。这些案例较好地反映了近几年来各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成果。

除十大典型案例外,四部门还同步发布了39件参考案例,与典型案例互为补充,为地方办案提供更全面的参考。

木里矿区案:从线索发现到一体化修复

木里矿区案的起点是2020年8月4日新闻媒体对青海一公司在木里矿区进行非法采煤的报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后,青海省成立专项调查组赶赴现场开展情况摸排。

调查结果显示,木里矿区生态破坏涉事企业共计11家。由于长期非法开采,矿区内形成了体量巨大的11个矿坑和19座渣山,露天采场煤炭、矸石及废渣大量堆积,对高山草甸和沼泽地原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具体而言,非法采矿导致大面积冻土层剥离、水源涵养功能不断衰退,草场退化、土地沙化、边坡失稳等突出问题。共造成5527.6公顷高山草甸土壤完全损毁,53.3公顷植被受损。

2021年至2024年,海西、海北两州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分别与11家涉事企业进行了多轮磋商。其中与7家企业签订磋商协议并取得司法确认,共计赔偿金额24.75亿元;截至2025年10月底,已到位17.59亿元。因磋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追究其他4家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高寒地区生态修复的挑战与创新

木里矿区位于高寒地带,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系统脆弱,生态修复难度大、恢复速度慢。面对这些挑战,青海省政府决定先行垫资实施一体化修复

省、市州、县区政府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采取 “包坑包干” 的方式,协同推进采坑回填、渣山复绿、边坡整治、植被恢复等各项工作。

修复期间,累计动用土石方5897.95万立方米,修复湿地9784.2亩,种草复绿36042.53亩,实现了11个矿坑、19座渣山治理修复目标。矿区原有采坑、渣山已与周边地形地貌交错融合、自然衔接,初步具备了后续自然恢复的土壤和地貌条件。

武汉大学教授秦天宝指出,本案探索形成针对高寒高海拔生态脆弱敏感区的损害评估方法。评估团队通过采用有限元差分、模型模拟、等值分析和支付意愿调查等多种技术方法进行数据分析,最终确定生态恢复方案。

依法追责:从企业到官员的全面问责

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曝光后,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15人,其中省管干部4人。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的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2020年9月,文国栋主动投案,2021年1月被宣布“双开”,2022年3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刑11年。而被称为青海“隐形首富”的兴青公司董事长马少伟,因犯非法采矿罪和单位行贿罪,于2023年8年获刑6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630万元。

案件处理体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刑事追责的有效衔接。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赔偿义务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义务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可以作为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情节。

十年成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与成果

今年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第十年。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改革正式启动。十年来,这项制度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刚性约束践行“两山”理念。

截至2025年12月,各地有关部门共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6.6万件,涉及赔偿金额约352亿元,推动了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仅2025年,全国就新增案件1.19万件,2018-2025年案件平均增长率达到71%。

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已被纳入1部基本法律、8部单行法和1部党内法规;28个省份在40多部地方性法规中纳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各地印发了线索筛查、调查、磋商等方面的800多件配套文件。

十年磨一剑。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已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6.6万件,涉及赔偿金额约352亿元。仅2025年就新增案件1.19万件,案件平均增长率达到71%。

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二十届四中全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要求,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更加规范、更具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