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店账号,背后是真实姓名、身份证、人脸识别、手机号、银行卡及营业执照等敏感信息的集合体。非法买卖这些信息,不是商机,而是犯罪。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在“净网—2025”专项行动中,成功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微信小店账号案件。犯罪嫌疑人乔某通过低价收购他人实名认证的微信小店账号,整理测试后加价转卖,累计交易300余个,非法获利4万余元。目前,乔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1 一条可疑广告牵出的黑色产业链

案件线索源于福山网警日常网络巡查时的一次“较真”。一名网民在网上公开兜售“已实名认证微信小店账号”,并特别强调“包过平台审核”,支持直播、提现等核心功能。

“微信小店注册要提交营业执照、人脸核验等一堆材料,审核比普通账号严得多,**‘包过审’本身就反常**。”办案民警敏锐察觉到不对劲,顺着这条线索深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乔某。

在乔某的住处,民警当场查获用于交易的手机、电脑,里面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清晰勾勒出他的“生财路径”。他先通过社交平台联系个体工商户、小微商户,低价收购他们闲置的微信小店账号;接着对账号进行功能测试、信息整理,专门筛选那些完成人脸识别、绑定银行卡和营业执照的账号,再以翻倍价格转卖给下游“客户”。

02 信息完备的账号,黑市中的“抢手货”

微信小店账号不同于普通社交账号,其注册需提交经营者真实姓名、身份证、人脸识别、手机号、银行卡及营业执照等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与商业主体身份信息的集合体

“这类账号功能完整,能直接用于经营或其他用途,在黑市里更抢手,卖价也更高。”办案民警介绍,乔某就靠这种“低买高卖”的模式,做起了无本万利的“买卖”。

这些流入黑市的账号最终成为了不法分子的“隐身马甲”。警方分析,下游人员购买这些账号,主要用于伪装成正规商家或客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降低受害者戒心;利用支付通道制造虚假交易流水,为非法资金洗钱;在直播中虚假宣传、销售违禁品;恶意套取平台补贴、刷单炒信,扰乱市场秩序。

03 非法获利超立案标准五倍,警方严打不手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此案中,乔某获利4万余元,远超刑事立案标准

微信小店账号所绑定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均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司法解释明确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多项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04 正确转让账号需走合法渠道,莫因小利触法网

“很多人觉得闲置账号‘留着没用、卖了换钱’,殊不知已经踩了法律红线。”福山网警提醒,我国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网络实名制原则,微信小店、社交账号、支付账号等绑定个人真实信息的账号,转让必须严格遵守平台规则和法律法规。

正当的账号转让需向平台申请,经认证核验并公示主体变更信息。以营利为目的倒卖账号,本质上是规避实名制监管,扰乱网络空间秩序,这类交易行为在法律上应被认定为无效,相关人员还将承担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乔某案例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网络账号的经济价值凸显,非法交易市场在暗处滋生蔓延。有人批量收购未实名社交账号,购置数十台手机专门“养号”,待账号“成熟”后高价转卖;有人通过收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等全套资料,批量注册短视频、电商平台账号;还有黑产平台通过技术手段隐藏交易界面,专门从事各类实名账号买卖。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个人信息绝非交易商品。随着此案进一步侦办,烟台警方提醒公众:闲置账号莫乱卖,守住个人信息安全,就是守住自己的法律底线